【侨报网综合讯】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5日连发对六名落马官员的处分通报,其中对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局长、自治区公安厅一级警务专员杨俊山的双开通报中,罕见出现“实施家暴”的表述。

民众在家庭暴力“零”容忍倡议墙上签名。(图片来源:中新社资料图)

内蒙古纪委监委在对杨俊山的通报中指出,杨俊山除存在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组织观念淡薄、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还背离家庭美德,实施家暴。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俊山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杨俊山曾用名杨峻山,1964年出生,内蒙古敖汉旗人,研究生学历,早年曾在三北防护林工作站做助理工程师,1996年起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工作,历任政工室主任、副局长、局长、督察长,2020年10月任自治区公安厅一级警务专员。今年8月9日官宣被查。

据《北京日报》旗下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消息,背离家庭美德属于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除杨俊山外,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也公布了另外五人的处分决定,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俊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汉武被开除党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王广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辽市委原巡视员王治安被开除党籍;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钱永喜被开除党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