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通报,16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受贿一案。

贪腐时间长达21年 龚道安当庭认罪、悔罪

北京日报旗下微信公号“长安街知事”报道,据检方指控,龚道安的贪腐时间长达21年,从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于2020年8月18日宣布其接受调查。也就是说,直到落马前一个月,龚道安仍有受贿行为。

图为龚道安。(图片来源:北京人民日报官方微博)

唐山市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龚道安利用担任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副局长、局长,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办理、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43万余元人民币,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龚道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龚道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龚道安出生于1964年11月,湖南澧县人,于2017年6月任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8年1月,他当选上海市政府副市长。2020年8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龚道安接受调查;2021年2月10日(腊月二十九),他被开除党籍公职。

去年公安系统第三“虎”被查有一个重要背景

北京《中国新闻周刊》称, 龚道安是2020年公安系统落马的第三名警虎(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与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分别在2020年4月、6月落马),也是当年被查的第10名省部级高官,同时还是中共十九大以来上海落马的首位省部级官员。

龚道安被查有一个重要背景。2020年7月初,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政法系统掀起清除“害群之马”的风暴。

中国公安部官网显示,这次整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不断纯洁公安队伍”。还强调“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努力使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形象发生根本性变化”。

据此前媒体报道,仅2020年7月就至少有19名公安系统官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其中包括3名副厅级官员,涉及中国多个省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