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反垄断法修正草案19日提请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此次反垄断法修改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针对反垄断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反垄断相关制度,加大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提出建立“安全港”、“停钟”制度

中新社报道,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受中国国务院委托向会议作反垄断法修正草案说明时指出,中国现行反垄断法自2008年施行以来,对于保护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高质量发展等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反垄断法在实施中也显现出相关制度规定较为原则、对部分垄断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执法体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等问题。

2020年12月14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图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地区的阿里巴巴集团北京总部标识。(图片来源:中新社)

草案明确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在规定国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同时,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草案总结反垄断执法实践,借鉴国际经验,对反垄断相关制度规则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规定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设置障碍,对其他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的,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加强民生、金融、科技、媒体等领域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草案提出,建立“安全港”制度,规定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的,原则上不予禁止;建立经营者集中审查期限“停钟”制度,规定在经营者未按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导致审查工作无法进行,以及出现对经营者集中审查具有重大影响的新情况、新事实需要进行核实等情况下,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计算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期限。

草案进一步加强对反垄断执法的保障。规定了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调查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配合义务,并规定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草案还完善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针对反垄断执法中反映出的问题,大幅提高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增加了对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以及信用惩戒的规定。

官方频提反垄断 多张巨额罚单已开

去年以来,中国官方频频提到平台反垄断议题。中央政治局去年12月11日召开会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16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申,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8月2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平台经济是先进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规范,是为了更加健康、更可持续、更为长远的发展,这对资本市场来说同样也是如此。

中国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至2025年)》也提到,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8月30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时强调,强化反垄断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要从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

回顾2020年,中国反垄断罚没金额为4.5亿元(人民币,下同)。从去年12月起到现在,中国监管部门也已开出多张互联网领域反垄断巨额罚单。4月10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高达182.28亿元。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将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随后,在舆论视野里掀起轩然大波的滴滴事件,让互联网的政策管控,转向了反垄断与安全审查并重的组合拳模式。7月16日,中国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部门联合进驻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网络安全审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