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10月8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人民币,下同),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

据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4月,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美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10月8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

一位美团外卖骑手正在送餐。(图片来源:中新社资料图)

10月8日,美团发布公告回应称,“我们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美团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我们诚恳接受,坚决落实,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全面深入自查整改,杜绝‘二选一’。美团将以此为戒,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另据凤凰网科技报道,中国外卖平台的商业纠纷近年不绝于耳,饿了么和美团双方之间互诉持续已久,双方多次被罚。2021年4月13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国网信办、中国税务总局召开了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要求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美团、拼多多等34家企业对强迫商家进行“二选一”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彻底整改。

据悉,此次处罚,系继上海食派士、扬子江药业、公牛集团之后的半年内第四例“3%”的反垄断处罚。

长期研究竞争与反垄断的律师刘延喜表示,此次反垄断处罚落地,或许可以终结外卖领域的“二选一”乱象。此外,此次处罚,也为其他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对于此前积累下来的历史问题,应当以规范、合规、健康为原则进行主动调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