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加拿大人迈克尔·斯帕弗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8月11日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迈克尔·斯帕弗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判处有期徒刑11年,驱逐出境。

图为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通报。(图片来源: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官网)

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消息,法院依法对加拿大籍被告人迈克尔·斯帕弗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公开宣判,认定迈克尔·斯帕弗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驱逐出境。

中新网此前报道,据最高检微博消息,经依法审查,2020年6月19日,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对加拿大籍被告人迈克尔·斯帕弗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此次对迈克尔·斯帕弗作出的判决是一审判决,在宣判后不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若检察院抗诉或被告人上诉,则需要等待二审作出裁判后才能确定最终处理结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