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郑爽被法院公告”的话题25日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中国演员郑爽未履行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经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向郑爽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此前,郑爽已被强制执行9050万元(人民币,下同)。

郑爽。(图片来源:郑爽微博)

深圳《证券时报》报道,案件流程显示,此次执行涉及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与郑爽相关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据悉,东开之星为郑爽主演影视剧《翡翠恋人》出品方之一。

据上海上观新闻9月报道,在因“代孕弃养”、偷逃税被资本抛弃后,郑爽还被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媒体从上海市松江区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获知了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郑爽被判退还服务费3050万元及利息,并赔偿6000万元。

深圳“券商中国”报道,郑爽目前仍有1572万余元被执行金额未履行,涉及与《绝密者》出品公司霍尔果斯尚晖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此前郑爽因偷逃税引发巨大关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对其处罚2.99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