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纽约讯】纽约州可能很快就会废除一项将通奸(adultery)定为犯罪的法律,该法自1907年以来一直有效。超过一个世纪以来,在纽约对配偶不忠都被视为违法行为。然而,得益于一项正在纽约州立法机构审议的法案,这项罕用且最高可判三个月监禁的法律可能即将被废除,这将使得通奸在纽约州成为合法行为。

据nbcny报道,尽管在美国多个州,禁止通奸的法律依然存在,但实际提起指控的情况极为罕见,定罪更是少见。这些法律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离婚率,在当时只有证明配偶有通奸行为才能获得法律批准的离婚。

自1907年起,在纽约,通奸被定为轻罪。根据州法律,通奸被定义为在一方有在世配偶的情况下,与配偶之外的另一方发生性关系。该法律生效几周后,一对夫妇因为丈夫的通奸行为,丈夫成为了首批被逮捕的人,这是在妻子提出离婚诉讼后发生的。

据提出废除该禁令的法案的发起人,议员查尔斯·拉维恩透露,自1972年以来,仅有大约十二人被纽约州此法律起诉,其中只有五起案件获得了定罪。

最后一次在纽约提起通奸指控是在2010年,针对一名在公共公园内被捕的女性,但该指控后来在一项认罪协议中被撤销。拉维恩认为,鉴于这项法律从未得到执行,而且检察官不应干预成年人私下的自愿行为,现在是时候废除这项法律了。

“这完全毫无意义,我们已经走过了很长一段路,现在成年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被视为不道德已经成为过去。”他表示,“这项法律是某人对道德愤怒的表达。”

波士顿大学法学教授凯瑟琳·B·西尔鲍指出,禁止通奸的法律是针对女性的惩罚性措施,旨在阻止婚外情。“简单来说,就是父权制产物。”她说。

纽约州废除通奸禁令的法案已经通过了众议院,预计很快会在参议院通过,然后送往州长办公室签署成为法律。

在1960年代,一项旨在更新整个刑法典的州委员会曾试图废除这项法律,因为发现该禁令几乎不可能执行。委员会的领导当时表示,“这是私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尽管众议院最初接受了这一变更,但在一位政治家声称取消该法律可能看起来像是州政府对不忠行为的支持之后,众议院恢复了通奸法。

至少有一个宗教团体反对废除通奸法,认为通奸破坏了婚姻和公共利益。尽管最终刑法典的变更被签署成法,通奸禁令仍然保持有效。

大多数仍有通奸法的州将其归为轻罪,但俄克拉何马州、威斯康星州和密歇根州将通奸视为重罪。包括科罗拉多和新罕布什尔在内的几个州已经采取行动废除其通奸法,使用的论点与拉维恩议员相似。

(编译: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