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讯】联合国成员国首次就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联合条约达成一致,这标志着占据地球大部分面积的海洋保护迎来转折点。此前,由于各国法律不一致,公海保护一直受到阻碍。

肯尼亚基斯特·姆蓬古蒂海洋公园的鱼群游近白化的珊瑚(图片来源:美联社资料图)

美联社报道,现有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于1994年生效,当时海洋生物多样性尚未成为一个明确的概念。如今,在纽约举行的为期两周的联合国会议敲定了新的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议。

关于保护公海海洋生物保护最新框架的讨论已进行20余年,此前达成协议的努力曾一再陷入停滞。这项各国于上周六晚(4日)达成的新协议将适用于占地球面积近一半的海域。

乔治城大学(Georgetown)海洋生物学家丽贝卡·赫尔姆(Rebecca Helm)说:“人类拥有两个主要的全球公域——大气和海洋”。虽然海洋可能不那么受关注,但“保护地球表面的这一半对我们星球的健康至关重要”。

皮尤慈善信托基金会(Pew Charitable Trusts)的海洋专家妮可拉·克拉克(Nichola Clark)关注了纽约举行的谈判,称这份期待已久的条约文本是“一代人保护海洋前所未有的机会,是生物多样性的重大胜利”。

该条约将创建一个新的部门来管理海洋生物保护,并在公海建立海洋保护区。克拉克说,这对于实现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最近做出的保护地球30%的水域和土地的承诺至关重要。

该条约谈判最初预计于上周五(3日)结束,但会议一直持续至4日。德国环境部长斯特菲·莱姆克(Steffi Lemke)说,这项打破重重阻碍的条约代表着“国际海洋保护方面的历史性和压倒性成功”。

莱姆克说:“我们第一次就公海达成了一项有约束力的协议,到目前为止,公海几乎没有受到保护。现在,对地球表面40%以上的濒危物种和栖息地进行全面保护终于成为可能。”

该条约还制定了基本规则,将就海洋商业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世界自然基金会(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的海洋治理专家杰西卡·巴特尔(Jessica Battle)说:“这意味着所有预期在公海进行的活动都需经过审查,但并非所有活动都将进行全面评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