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特约记者严添3月2日华盛顿报道】司法部周四敦促上诉法院驳回前总统特朗普在围绕2021年1月6日国会暴乱事件相关的民事诉讼案中提出的总统豁免权的广泛主张。这也是司法部首次对特朗普在1月6日的相关行为是否享有民事豁免权做出回应。

在国会暴乱事件发生后,加州民主党籍联邦众议员埃里克·斯瓦尔威尔(Eric Swalwell)和多位国会警察对特朗普发起了民事诉讼。他们指控特朗普在1月6日的演讲起到了“虚假和煽动性的影响”,进而引发了暴徒对国会大厦的袭击。

根据最高法院在1982年做出的一项裁决,总统对其官方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损害享有绝对的豁免权,但总统的公开讲话在何时能构成官方行为对法院而言仍然是一个模糊的问题。

华盛顿特区地方法院法官阿米特·梅塔(Amit Mehta)在去年驳回了特朗普提出的“总统豁免权”主张。他在裁决书中写道:“特朗普在暴力冲击国会大厦前发表的演说很可能是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煽动性言论。”特朗普的团队随后将该案上诉至华盛顿特区巡回上诉法院。

司法部民事司在周四提交的法庭文件中指出,尽管总统享有广泛的法律自由,可以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众进行交流,但总统的官方职责中没有任何一部分包括了煽动私人暴力。这种行为显然不属于总统的宪法和法定职责。

司法部的律师在文件中写道:“司法部对此前地方法院的结论没有意见,即原告合理地指控特朗普总统在1月6日的演讲煽动了随后发生的国会袭击事件。但是,由于实际的煽动行为不受绝对豁免权的保护,即使它是在关于公众关注问题的演讲中出现的,因此上诉法院应拒绝特朗普总统在上诉中重申的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