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讯】根据13日公开的法庭记录,前总统特朗普的公司因去年多次未能及时提交证据,阻碍大陪审团的调查,受到了藐视法庭的秘密裁决和罚款4000美元的惩处。

前总统特朗普11月15日在佛州海湖庄园宣布将第三次竞选总统。(图片来源:美联社)

美联社报道,法官胡安·曼努埃尔·梅尚(Juan Manuel Merchan)裁定,特朗普集团(Trump Organization)“故意不服从”4份大陪审团传票和3份法庭命令,使得曼哈顿检察官无法做好询问证人的充分准备。

据悉,4份传票分别在2021年3月、4月、5月和6月发出,针对的是特朗普集团帮助高管逃税的刑事税务欺诈指控。该公司已在本月被定罪,并面临多达160万美元的罚款。而4000美元的罚款已是法庭允许的藐视法庭行为最高罚款金额。

虽然特朗普集团的名称在13日公布的法庭记录中被涂黑,但判决中的细节以及法官解封的方式清楚地表明了涉案人员的身份。

梅尚还透露,曼哈顿检察官对特朗普集团缺乏合规性感到沮丧,曾寻求每天6万美元的“强制制裁”。虽然特朗普集团的律师辩称,该公司一直在源源不断地提供材料,文件一度超过350万页,但梅尚表示,这“仅仅可以免去”检方所要求的处罚,“但从未完全达成期限的要求”。

“当被质疑时,(该公司)提供了一个又一个借口,”梅尚写道,“有时,它声称无法满足截止日期,因为要求太多、过于宽泛或模糊。在其他一些情况下,它会将延误和疏忽归咎于人为错误”或技术问题。

在最近结束的刑事税务欺诈审判中,特朗普集团的两个公司实体于6日被定罪,罪名包括共谋和伪造商业记录。最终判决的日期定于明年1月13日。辩方表示将提起上诉。特朗普本人没有接受审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