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讯】南卡罗来纳州最高法院法官19日就隐私权涉及的范围问题询问了律师,而这可能会决定该州堕胎限制的范围。

南卡州议员18日与堕胎禁令的支持者会面。(图片来源:美联社)

美联社报道,南卡州在2021年拟定了“心跳法案”。该法案规定,一旦孕妇腹中的胎儿能够被检测到心跳,就禁止实施堕胎,除非涉及强奸、乱伦或危及孕妇生命的情况。而在一般情况下,胎儿出现心跳最早在怀孕6周左右。

这一法案在联邦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Roe v.Wade)后不久生效。不过南卡州高等法院在8月审理此案时暂时予以阻止。

全美计划生育联合会(Planned Parenthood Federation of America)律师朱莉·默里(Julie Murray)表示,在1971年获得批准的南卡州隐私权应被广泛理解为包括堕胎。

不过法官约翰·基特雷奇(John Kittredge)表示,隐私权并不是一项“无固定规定”的权利,他寻求的是客观的法律框架来确定隐私权的范围。

首席法官唐纳德·贝蒂(Donald Beatty)则询问了法院是否可以在不解决隐私权范围的情况下简单地取消禁令。默里回答,法院可以用有限的方式裁定禁令构成了“不合理的”侵犯隐私行为。

法官约翰·菲欧(John Few)则认为,堕胎可能涉及“隐私”问题,但州宪法允许对隐私权进行“合理限制”。

而代表州议会的律师凯文·霍尔(Kevin Hall)辩称,历史上一些事件表明隐私权仅适用于搜查和扣押。不过法官们质疑这一范围是否太窄。

法官凯伊·赫恩(Kaye Hearn)还指出,全美妇产科医师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和许多其他医学协会都表示,通常在6周左右检测到的心脏活动不是心跳,而是电脉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