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纽约讯】据法庭文件显示,在乔治·弗洛伊德暴乱中纵火焚烧纽约警察局巡逻车的一名律师请求减刑,她抱怨说自己当时喝醉了,正在经历“未处理的创伤”。

据英文媒体报道,33岁的尤鲁·拉赫曼(Urooj Rahman)去年承认向布碌仑一辆空警车投掷燃烧瓶,目前面临18个月到两年的监禁。她正在争取将自己的判决减为已服刑时间。

她在布碌仑联邦监狱待了28天,交了25万美元保释金。

她的律师在9月9日的一份法庭文件中辩称,拉赫曼“空腹”喝伏特加,“喝得很醉”,然后她和34岁的律师同事科林福德·马蒂斯(Colinford Mattis)于2020年5月30日在格林堡第88区警察局附近纵火。

她的律师在给布碌仑联邦法院法官布莱恩·M·科根(Brian M.Cogan)的信中写道:“投掷燃烧瓶是对全国各地那些不在乎非裔生命的警察表达愤怒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抗议行为,目的是避免让其他人受到伤害。”

拉赫曼的律师口口声声说出了一大堆理由来解释她丢弃燃烧瓶的决定。其中包括911事件后美国穆斯林的“早期创伤”;以及“她在国内外目睹的不公正”,包括帮助伊斯坦布尔和雅典的难民,帮助纽约的低收入租户避免被驱逐。

但在汽车被烧毁前约45分钟,拉赫曼在接受视频采访时听起来很清醒,她为抗议者辩护,说“人们之所以愤怒,是因为警察从未被问责”。“这种情况必须停止。他们听到我们说话的唯一方式,他们听到我们说话的唯一方式是通过暴力,通过他们使用的手段。”

拉赫曼和马蒂斯于2021年10月认罪,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根据今年6月达成的一项修改后的协议,他们承认犯有合谋纵火罪,以及制造和拥有未经登记的破坏装置罪。检察官表示,他们将寻求判处18个月至2年的监禁。

拉赫曼的律师说,这一事件“明显背离了她原本模范的生活”。他们指出,在燃烧弹事件发生后,拉赫曼一直在接受治疗,并参加嗜酒者匿名协会的会议。

他们还指出,另两名纵火犯在2020年7月点燃了一辆空的纽约警察局流浪者服务车,他们得到了较轻的判决。

检察官拒绝了她的借口,告诉法官拉赫曼应该得到更严厉的判决,因为袭击事件发生在一场活跃的抗议活动中,他们制造了至少两枚炸药,并让一名路人扔了一枚。

警察慈善协会的负责人帕特里克·林奇说,仁慈不是拉赫曼应得的。

“她仍然坚持暴力的反警察意识形态,继续毫无根据地诽谤警察,以争取从轻处罚,”他说。“她必须接受法律允许的最严厉的判决。”

拉赫曼将于11月被判刑。

(编译: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