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报道】周一(6月27日),一名法官阻止纽约市让非公民在市长和其他市政官员选举中参与投票,该法律被共和党人抨击为违反宪法。

据美联社报道,今年1月,纽约成为全美第一个将广泛的市政投票权赋予非公民的大城市,尽管非公民至今尚未参与过投票。

这项由民主党主导的市议会通过的新法,允许纽约市超过80万名非公民和“梦想生”最早在明年参与市政选举投票。该法不影响总统、国会或州的选举。

该法律的支持者表示,它赋予居住在纽约市并纳税,但成为公民之途受阻的很多人一个选举的声音。

6月22日纽约初选中选民在FrankMcCourt高中登记(美联社图)


纽约共和党主席朗格瓦西(Nick Langworthy)和几位共和党民选官员说,该法违反了州宪法和州选举法的条款,这些条款只把投票权赋予公民。

史坦顿岛的法官帕兹奥(Ralph Porzio)同意共和党的看法。

“纽约市没有法权颁布不一致的法律,允许非公民投票并超越纽约州赋予它的权限,”法官写道。

朗格瓦西欢呼这一裁决是“公民权、选举诚信和法制的胜利。”他指责纽约民主党滥用市和州政府领导力,试图“通过鼓吹公民权来非法操纵体制。”

纽约市拥有700万年龄适合投票的居民,其中每9人就有1人是有合法记录的、年龄适合投票的非公民。

法律赋予那些在纽约市居住了至少30天的合法永久居民,以及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的非公民市政投票权,包括“梦想生”,指的是那些小时候被非法带到美国,拥有临时免遭递解保护的,生活在这个国家的年轻移民。

(编译:L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