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据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微信公众号11日消息,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2019年8月1日实施的12项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具有博士学位、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华人,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该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无地域限制。

新加坡籍华人陈佩良夫妇展示获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图片来源:中新网)

(图片来源: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截图)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本人证件照;

2、有效护照资料页和居留许可复印件;

3、外籍华人证明(即加入外国国籍证明与中国户籍注销证明,或地级市侨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外籍华人证明函件等证明材料);

4、博士学位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

5、工作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6、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境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7、体检证明(由中国政府指定卫生检疫部门出具或者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证明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8、翻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翻译为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