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2022年7月8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共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大陆央视新闻)

受贿金额达6.46亿余元

大陆央视新闻报道,长春市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0年4月,被告人孙力军利用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上海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处长,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亿余元。

2018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行为,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情节特别严重。孙力军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2支。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孙力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力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力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中共十九大后首个被指控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老虎”

公开资料显示,孙力军出生于1969年1月,山东青岛人,参加工作后长期任职于公安系统,副总警监警衔,2018年3月晋升公安部副部长。

2021年9月30日,官方通报孙力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严重破坏团结统一,严重危害政治安全。同年11月5日,最高检通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力军作出逮捕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十九大落马“警虎”中,孙力军是首个被指控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老虎”。另外,他也是十八大后落马“老虎”中,罕见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的“老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