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特约记者严添10月22日华盛顿报道】联邦最高法院周五(22日)宣布,将于11月1日听取对得克萨斯州新版堕胎法(S.B8)的口头辩论,但同时拒绝了司法部要求暂时停止这一法令的主张。

得州于9月1日起生效的新版堕胎法,禁止怀孕6周以上的大多数堕胎行为,即使是遭强奸或乱伦而怀孕也不能例外,因此这一法律在出台后立即引发了巨大争议,并被认为是美国史上最为严厉的地方堕胎法律。

在拜登政府通过联邦上诉法院挑战得州新版堕胎法无果之后,司法部于上周五宣布将寻求最高法院的干预。而在本周正式递交的诉讼文件中,司法部代理副部长布赖恩·弗莱彻(Brian Fletcher)明确要求最高法院撤销下级法院的裁定(该裁定允许得州新版堕胎法在诉讼期间保持有效),并对该案采取快速审理程序以便能尽快阻止该法“对得州妇女宪法权利的系统性剥夺”。

弗莱彻同时强调,得州新版堕胎法明显违反了最高法院在1973年对罗伊诉韦德案(Roe v.Wade)的裁决结果。一旦最高法院允许该法的存在并推翻此前的判决先例,将会有更多州效仿得州对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进行更为严重的侵害。

最高法院在周五发布的简短声明中同意了司法部要求对该案进行快速审理的请求,但最高法院同时强调,即将进行的口头辩论不会围绕得州堕胎禁令本身是否符合宪法,而是会关注司法部在该案中是否有资格起诉并阻止州层面的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