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播带货“野蛮生长”数年之后,中国官方开始立规矩了: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必须年满16岁;8项直播行为被明令禁止;不得以删除、屏蔽相关不利评价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近日,中国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自今年5月25日起施行。这意味着,直播带货不再是简单的“播播播”“卖卖卖”,而应是符合条件的人、以规范的言行,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

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的“爆款”,直播带货在中国产生也就数年时间,但最近两年尤其是去年受新冠疫影响线上经济迎来暴发期,其风头一时无两。无论是职业主播还是各路明星、博主、素人,抑或是天真烂漫的孩童,纷纷走进直播间,从卖口红到卖房子,大小主播们个个能说会道:“好吃”“好看”“买它”……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也适应了直播购物方式。《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17亿,较2020年3月增长5703万。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88亿,较2020年3月增长1.23亿,占网民整体的39.2%,排名位列各类网络直播用户数量第一位。

3月31日,第34届北京图书订货会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开幕。图为展商利用网络直播推介图书。(图片来源:中新社)

不可否认,直播带货在促进就业、扩大内需、提振经济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然而,“野蛮生长”之下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直播营销人员言行失范,夸大其词、货不对版;利用未成年人直播牟利;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消费者维权取证困难等。去年11月,号称拥有8000万“粉丝”的直播带货主播辛巴,在一场直播中,将燕窝含量仅为0.014%的风味饮料虚假宣传为燕窝含量极高的食品。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舆论一片哗然。而在去年的中国电商平台促销节“6·18”和“双11”之后,中消协发布的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亦指出了直播带货的问题,如平台责任意识、品质意识缺失等。

方兴未艾的直播行业,需要适时“除除草”。一味地“野蛮生长”,只能埋下越来越多的隐患。事实上,网络直播领域从来不是“无责之土”“无主之地”,无论是带货主播,还是直播平台,都应承担起相应的义务、责任。此次中国七部门联合出台《办法》,就是要给直播带货划下不可突破的底线。直播带货唯有主动自律,通过守法、守正、保质、守信,才能避免昙花一现。毕竟,无论是实体经济,还是线上经济,只有合法合规,才能走得长远。(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