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刘依玲纽约报道】市议会于21日的全员大会(Stated Meeting)上通过多项新法案,要求儿童服务管理局(Administration for Children)在处理执行紧急转移(Emergency removal)工作,即将涉案儿童从其所在家庭带走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告知父母等涉案儿童的监护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应知信息。

在处理儿童福利案件时,儿童服务管理局有权在案件进入家事法庭(Family court)之前,对涉案儿童实施紧急转移。由市议员莱文(Stephen Levin)提出的“Int.No.1727-A”法案规定,要求儿童服务管理局在执行紧急转移之后,向涉案儿童的监护人提供信息并告知其所拥有的权利。此举旨在加强对儿童服务管理局的问责,确保涉案儿童及其家庭获得公正和公平的对待。该法案预计将在2022年4月1日生效。

同样由莱文提出的“Int.No.1729-A”法案规定,要求儿童服务管理局向涉案儿童的监护人提供书面信息,说明他们有权要求就案件举行听证会,以回应儿童保护调查中针对监护人的案件报告。该法案将在成为法律后的150天生效。

由市议员陈倩雯提出的“Int.No.1719-A”法案规定,要求儿童服务管理局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向市议会递交报告,并在此之后每年如此,在报告中说明经儿童服务管理局处理的案件中,涉案儿童的家庭所被安置的行政区,以及多久之后家人才能探访被安置和转移的涉案儿童。该法案将立即生效。

另由市议员亚当斯提出的“Int.No.1716-A”要求儿童服务管理局每季度汇报被紧急转移的儿童的总人数,该法案将于2022年4月1日生效。由市议员安普瑞-塞缪尔(Alicka Ampry-Samuel)提出的“Int.No.1717-A”法案要求儿童服务管理局汇报涉案儿童的族裔、性别、所居住地区等人口统计信息,以及涉案儿童及其监护人所使用的语言。


市议员莱文(Stephen Levin)。(刘依玲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