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近日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行政处罚。

民众在北京市三里屯苹果门店选购手机。(图片来源:中新社资料图)

中新经纬1日报道,2022年2月14日,执法人员依据举报线索浏览当事人上述网站,发现其通过上述网站为其销售的Macbook Air产品发布广告,广告使用了“8核中央处理器干活够爽快,用电省得狠。”“M1芯片拥有我们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处理器。”等内容,并在页面右上角有“<广告>”字样。

经调查,上述页面为当事人为所售的Macbook Air笔记本发布的商业广告。Macbook Air笔记本搭载的M1芯片配备8核中央处理器,包括四个高性能核心和四个高效能核心。2021年10月,苹果公司推出了配备M1Pro和M1Max芯片的MacBook Pro。M1Pro和M1Max芯片搭载的是由8颗高性能核心和2颗高效率核心组成的全新10核中央处理器,运行速度相比M1提升最高可达70%。

综上,案发时M1芯片配备的中央处理器并非为苹果公司打造的最快的。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在配备M1芯片的Macbook Air和配备M1Pro和M1Max芯片的MacBook Pro同时销售的情况下,在Macbook Air产品广告中宣称其搭载的M1芯片“拥有我们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处理器。”内容与事实不符。上述广告内容由当事人自行编辑制作及上传发布,广告费用无法核算。

依据中国广告法相关条款,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苹果今年在华第二次领罚。

据济南新黄河客户端报道,今年5月11日,信用中国网站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被罚10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2017年9月苹果在其官网中宣传销售的Apple watch series3(蜂窝网络版)手表产品的内置蜂窝网络功能时宣称“支持的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今年稍后推出”。同年12月,因通信运营商未能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苹果将蜂窝网络服务推出的时间由“今年稍后推出”改为“2018年推出”。

由于该手表产品内置蜂窝网络功能必须在通信运营商的技术支持下才可以使用,但苹果与三家通信运营商签订的相关协议中并未约定为该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的具体时间,上述宣传内容的使用没有依据“合理的商业预期”对外进行宣传的行为,引发消费者举报。因此,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并责令整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