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为进一步发挥理财业务特点和优势,促进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丰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制定并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9月15日起施行。

综合《北京商报》、深圳《证券时报》报道,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光大理财四家理财公司获得首批养老理财试点资格,获批城市包含深圳、青岛和另外两座分别位于中部、西部的城市。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每家试点公司只在一个城市发行养老理财产品,而会出现两家公司抢一城,或是一家公司布局两城的情况,且每家试点公司各暂获百亿额度。《通知》要求四家试点机构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做好产品设计、风险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工作,保障养老理财产品稳健运行。

资料图为2019年10月21日,重庆老人在街头聊天休闲。(图片来源:中新社资料图)

据了解,中国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将兼顾产品期限较长、风险较低两大特点,参与试点的机构首批预计将推出一款产品。也有分析人士对养老理财产品设计层面提出预测及建议,包括应设计较为灵活便捷的申赎条款;收益计算方式要提供模拟计算器等方式;可设置犹豫期,给投资者更多的考虑空间等。中国银保监会此次选择“四地四家机构”进行试点,即工银理财在武汉和成都、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光大理财在青岛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一年。试点阶段,单家试点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

事实上,在此次试点之前,部分银行和理财子公司曾推出过养老理财产品,与普通理财产品相比,此类产品可以初步满足养老金融产品投资期限长、产品风险较低的特征,但也存在养老属性不突出、发行营销不规范等问题。中国银保监会此次也特别强调,各理财公司要规范养老理财产品名称使用,持续清理名不符实的“养老”字样理财产品。随着试点政策的落地,真正带有养老特点的理财产品将与试点地区用户见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