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互联网推崇开放多元,但互联网公司极易形成垄断。中国官方12日对互联网“大厂”收紧监管,以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为代表的IT巨头近期有多起收购行为均因违反《反垄断法》而被处5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顶格”罚款。

中国监管机构对12家涉反垄断法的公司作出处罚。(图片来源: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百度、阿里、腾讯、滴滴、字节等被罚

北京时间3月12日,大陆央视等多家媒体曝出12家企业因10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中国互联网“三巨头“一个不落:百度收购家庭硬件终端厂商“小鱼在家”股权案、阿里控股的银泰商业公司收购开元商业有限公司股权案、腾讯收购在线教育平台“猿辅导”股权案。

其他被罚的公司多为中国知名IT企业或向互联网转型的传统公司,如滴滴移动私人有限公司与软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与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量子跃动是字节跳动的全资子公司,好未来教育集团收购哒哒教育集团股权案——好未来旗下网校“学而思”已在纽交所上市。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称,此次处罚的10起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相关条例,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据此,对涉案的12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50万元已是“顶格”意在敲山震虎

不少网民质疑罚得太轻:“拔九牛之一毛,以示雷霆之惩。”“气得腾讯紧急放出5个皮肤,日赚5亿。”“和意大利那个外卖罚款形成鲜明对比。(注:意大利近日判4家外卖平台违反劳动法,狠罚7.33亿欧元。)”

据悉,50万元是根据中国《反垄断法》作出的顶格处罚。2020年12月,阿里就因收购银泰股权案被罚过一回,同时被罚的还有腾讯系的网络文学“大户”上海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及深圳顺丰旗下的丰巢网络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三家公司各被顶格罚款50万元。

新华社当时发表评论称,罚金虽不多,但意在“敲山震虎”,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强烈信号。

去年12月和今年3月,阿里通过银泰发展“新零售”的相关收购两度被罚。(图片来源:阿里巴巴集团网站)

媒体曝阿里或将被重罚 拟刷新高通60亿罚金纪录

与此同时,《华尔街日报》11日的一则报道引发关注,报道称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正考虑对阿里处以“有史以来最高金额罚款”,可能超过2015年中国发改委对美国芯片公司高通(Qualcomm)开出的60.88亿元(约合9.75亿美元)反垄断罚款纪录。

阿里是否会被重罚还无确切消息,“60亿”和“50万”的罚款金额对比先引发了一波讨论。有评论称,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第47条的规定,若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执法机构可对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高通的罚金定的是8%,还不算顶格。

50万元的处罚则是根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的,关键点是“未申报”,而按要求申报后,监管部门已通过这些收购行为,其后果与负面影响还不算很严重。

抖音与腾讯的官司已持续3年,外界纷纷关注其今年能否取得进展。(图片来源:中新社资料图)

反垄断需多方合力:官方“加压”+市场制衡+司法保障

近年来,中国官方频繁释出加强反垄断监管的信号。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今年1月底出台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重申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3月5日,中国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重点关注“赢者通吃”的互联网平台;3月8日发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称将修改自2008年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据称相关草案去年初完成了征求意见,已进入内部审议阶段。

今年两会期间,多名代表的提案都提到外卖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平台不当扩张、垄断版权、大公司并购小公司抑制创新等问题。3月3日,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食享会这5家社区团购企业被罚,便是因为“压价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

对于加强反垄断监管,业界已有共识。上海第一财经9日发表社论指出,互联网企业“赢者通吃”的负面影响是传统经济时代难以想象的。至于如何监管,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高峰集团主席吴杰庄在两会提案中提出,监管重点应是那些具有基础设施地位的互联网平台。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提议,建立反垄断集体诉讼制度。

位于深圳的腾讯公司总部。(图片来源:香港中通社资料图)

除了政府监管,企业之间也能互相制衡。2月初,字节跳动旗下的短视频平台抖音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腾讯,称后者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抖音视频涉嫌垄断。该案被媒体称为中国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第一案”,其最新进展是,腾讯申请将此案移送至深圳中院审理。其实,抖音早在2019年就在福州中院提起过同样的诉讼,而且遭遇腾讯同样的“易地而审”应对措施。网民调侃称“南山必胜客”(腾讯法务部门多次在深圳南山区法院起诉并胜诉,由此得名)这次恐怕又要赢,但也有评论认为在反垄断的大背景下,抖音也有胜诉的希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