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讯】最高法院周四(29日)对平权行动做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两名非裔大法官对这起案件的态度截然不同,他们都使用了不同寻常的尖锐语言攻击对方。

根据英文媒体报道,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撰写的多数意见称,高校不能再将种族因素作为招生的依据,表示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中的平等保护条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

在1991年成为历史上第二位非裔大法官的克莱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赞同罗伯茨的意见,他发表了一份冗长的意见书,抨击了平权行动,并且猛批自由派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提出的论点。杰克逊是首位女性非裔大法官,对最高法院的裁决发表了强烈的反对意见。

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图片来源:美联社资料图)

尽管曾承认自己是因为平权行动进入耶鲁法学院,但是托马斯对该政策一直持批评态度。托马斯说:“即使是在我长大的曾实行种族隔离的南方,个人也不是肤色的总和。我始终希望这个国家能够实现《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中明确阐述的原则:人人生而平等,都是平等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必须得到平等对待。”

在托马斯发表自己反对平权行动的意见后,杰克逊在自己的意见末尾的一个脚注中,指责她的同事表现出“对种族意识的痴迷,远超我或者北卡罗来纳大学对种族可能是影响申请人独特生活经历的一个因素的整体理解”。

在自己更广泛的异议中,杰克逊说,对平权行动提出挑战的人认为该措施不公的论点“忽视了历史和现实”。

托马斯随后明确地攻击杰克逊的观点。托马斯写道:“我们都被不可逆转地困在一个根基是种族主义的社会里,奴隶制的原罪和历史上对非裔的奴役仍然决定着我们今天的生活。”

托马斯还写道:“更糟的是,杰克逊大法官把所有非裔都贴上了受害者的标签。我无法理解她这么做的意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