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报道】四个月前,纽约市议会以压倒性的投票通过一项法案,要求招聘广告时,必须注明工资范围,给求职者,尤其是女性和有色人种的求职者,提供更好的公平工资。

据美联社(AP)报道,在雇主反对披露工资后,周四(4月28日),纽约市议会预计将投票把法案生效日期推迟至五个月后。

这场争论标志着美国新兴的“工资透明”(pay transparency)法律迎来了一次重大的考验。

布碌仑餐馆女服务员伊丽莎白·斯通图片来源:美联社

布碌仑餐馆女服务员伊丽莎白·斯通(Elizabeth Stone)说道:“我相信我应该知道,作为一名女服务员,我能赚多少钱。你处于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位置,你不想让你的雇主不高兴,你也不想吓跑一个机会,但你也想为你应该知道的而奋斗。”

纽约市的工资披露法律,仅适用于拥有4名雇员或4名以上雇员的雇主,这些雇主在纽约市所有雇主中占比大约三分之一,而这些雇员人数在所有雇员中占比高达90%。

纽约市的工资披露法律规定,任何招聘公告,从网上到公司内部公告栏,都必须注明最低工资和最高工资的范围。

经济平等倡导组织PowHer New York的总裁贝弗利·纽菲尔德(Beverly Neufeld)表示,工资透明的要求是改变工资差距的最有力工具之一,雇员可以获得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也可以以此来提高效率。

事实上,许多雇主在招聘广告中均注明了工资,但有的雇主表示,他们有充分的理由不这样做。

政治顾问阿米莉亚·亚当斯(Amelia Adams)表示,她努力让自己的小型少数族裔企业成为工作的好地方,提供健康福利,提供直接与客户合作的机会以及获得更高的工资。但她通常不会在招聘广告中注明工资,因为害怕在没有说话之前就让求职者望而却步。

现在,纽约市议会议员提议调整他们之前通过的法案,并把法案生效日期从5月15日推迟到11月1日。

(编译:H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