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讯】联邦法官23日支持了12个弗吉尼亚州家庭对在学校选择性戴口罩规定的挑战。这些家庭表示,在教室选择性戴口罩的规定侵犯了他们免疫力不足、容易感染病毒的孩子的权利。

2020年8月13日,弗吉尼亚州的学生们正在戴着口罩上课。(图片来源:美联社)

《纽约时报》报道,共和党州长格伦·扬金(Glenn Youngkin)和其他州官员上月签署了一项有效禁止学校使用口罩的法案后,这些家庭对他们提起了诉讼。

这项于1日生效的法律,赋予家长在不必说明理由的情况下让孩子摘下口罩的权利。而扬金在1月上任第一天就通过行政命令,规定在学校可选择性戴口罩。

代表4万多名教师和其他学校员工的弗吉尼亚州教育工作者协会(Virginia Educators Association)在2月批评了该法案,称该法案“将剥夺地方学校部门的决策权”。虽然其他一些州也取消了佩戴口罩的规定,但将教室要求的决定权留给了各个学区。

地区法官诺曼·K·文(Norman K.Moon)23日批准了一项初步命令,允许提起诉讼的12个家庭在其子女所在学校申请强制口罩令。

这些孩子的父母在诉讼中指出,这些学生的健康状况——包括囊性纤维化、哮喘、唐氏综合症、肺部疾病和免疫系统减弱——使他们特别容易受到新冠病毒感染。

不过法官也明确表示,由于行政命令和州法律仍然有效,其他弱势儿童的家庭如有需要将不得不自行起诉。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这不是集体诉讼,而本案中的12名原告没有法律权利要求法院在弗吉尼亚州的任何学校(更不用说学区)发布违反州法律的命令,因为他们的孩子没有在那里上学,甚至原告在孩子不经常上学的地区也没有这样的权利。”

弗吉尼亚州公民自由联盟(A.C.L.U.)法律主管伊登·海尔曼(Eden Heilman)表示,虽然这项命令仅限于这12名学生,但是对于任何残疾学生的家长来说,这“显然是一个光明的前景”。

“这是一个关键的决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对这一结果感到兴奋。”海尔曼说,“在这场关于是否要戴口罩和保护家长自由的辩论中,残疾儿童往往被忽视——没有人考虑这对这些孩子的影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