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讯】《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13日刊宪,14日提交立法会首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3日介绍该条例草案内容。她表示,特区政府将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借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即属干犯非法行为。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3日下午召开记者会介绍《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谈及香港未来三场选举的相关修例内容,包括确定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和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时间。

立法会选举及特首选举时间确定

中新社报道,条例草案13日在香港刊宪。该条例草案提出的修订主要涉及六大范畴,包括:重新构建选委会、引入宣誓要求及相关事宜;订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及相关事宜;更新立法会的组成及其产生办法;更新成为行政长官选举、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及立法会选举的候选人的资格,并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修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554章)以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以及落实一系列优化选举安排的措施。

根据条例草案,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将于9月19日举行,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将于12月19日举行,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明年3月27日举行。

在立法会选举方面,立法会议员将由选举委员会、功能团体和分区直选三种选举途径产生。选举委员会议员选举会采用全票制,即每名选委须投票选40人,候选人当中得票最多的40人当选;功能团体议员选举除了劳工界选出3人外,其他界别每名选民选1人,得票最多者胜出。至于分区直选,则会采取双议席单票制,全港共划分出10个选区,港岛2区、九龙3区、新界5区,每区2席,每名选民选1名候选人,得票最多的2名候选人当选。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通过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案有关规定,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将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确认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该委员会将有1名主席,2至4名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上述成员必须属香港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五)项所指的主要官员。但她表示,听到社会意见,因此为提升审查委员会的公信力,将会在委员会内加入若干社会人士。

林郑月娥又表示,特区政府将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条例草案建议加入两项新罪行:第一,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借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即属干犯非法行为;第二,任何人故意妨碍或阻止另一人在选举中投票,即属干犯舞弊行为。

此外,修订草案还建议一系列优化选举安排,包括票站主任可在投票站设立优先取票队伍、使用电子选民登记册、修订查阅和编制选民登记册等。

林郑月娥表示,行政会议已于13日早上通过条例草案,立法会14日召开特别大会,届时特区政府将提交有关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她形容特区政府的工作“分秒必争”。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是次的修例工作旨在以本地立法方式落实全国人大的决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充分体现特区政府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所确立的宪制秩序、依法治港的基本理念和原则。

“我们深信完善选举制度将让香港重回‘一国两制’的初心和正轨,从制度上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并有利于促进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发言人说。

2021年04月13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记者会时表示,行政会议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将提交立法会在14日的特别会议进行首读。(图片来源:中新社)

国安教育日座谈会主题含政治安全

此外,林郑月娥13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表示,15日将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相关座谈会的主题是“国家安全,护我家园”,内容结合了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条例草案,主题中包含“有政治安全,才能确保国家安全”。

林郑月娥说,根据香港国安法,所有香港市民、所有机构都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当中,第十条具体指明,要增强市民对于国家安全的意识,无论是透过政府机关、学校、大学、社会团体、传媒和社交媒体。是次是特区政府国家安全委员会首次主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特区政府非常重视有关宣传和推广,设置了国家安全的专用网页,也在社会上大量宣传,在学校举办活动,并为公务员举办座谈会等。

另外,特区政府12日公布了未来阶段的“抗疫新路向”。林郑月娥13日表示,新路向与世界各地、各国都一样,都是要依靠疫苗接种。她引述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表态称,现时全球已经有7亿多人接种了疫苗,这是在世界或国际层面一项重要的抗疫措施,她看不到为何香港会是例外。

林郑月娥指出,香港经过很多专家的评估,先后认可两款疫苗作紧急使用,换句话说,它们都是符合安全、有效和品质。她强调,接种一定好过不接种,而每一款疫苗的效益是远远大过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