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英国政府宣布自1月31日起,调整后的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及签证政策正式生效。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宣布自31日起不再承认BNO护照作为有效的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BNO护照将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亦不会在香港获承认为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

左图为中国香港护照,右图为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图片来源:美联社资料图)

综合香港文汇网、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香港特区政府29日宣布,不再承认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由1月31日起,BNO护照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亦不会在香港获承认为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英国政府此次举措明显是利用部分港人仍持有BNO护照或身份作政治炒作,借口为有关港人在英居留和入籍提供新路径。其伪善态度亦可见于英国政府在回归前一段颇长时间透过改变法律或政策无意给予港人居英权,而自BNO护照推出以来,护照持有人到英国旅游时一直须受入境和逗留限制,不得在英国工作或就读。持有BNO护照或身份的香港居民应看清英国政府的政治图谋。

发言人重申,除了政治目的,英方的举措亦会赚取很多自身经济利益。英国渴求人才和资金,不应借BNO护照举措作“政治遮丑布”护航。

中英两国政府对于如何处理香港居民持有BNO护照早有共识,并于1984年互换备忘录确认。英方在备忘录中明确承诺不给予持有BNO护照的香港中国公民在英居留权。英方现在做法实质性改变了BNO护照性质,根本地违反了英方在备忘录中的承诺。

发言人强调,英方违背承诺在先,我国对此采取反制行动,是理所当然。我国不承认BNO护照为有效旅行证件并不违反中方在备忘录中的承诺,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央政府现对英方违背承诺采取的立场和政策是外交行为和中央事权,特区政府定会全力配合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所须采取的具体措施。

发言人称,港府将全力配合中方采取的反制行动,并会采取在周日(31日)起采取四项措施,其一,BNO护照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居民可继续以特区护照或香港身份证用于在香港出入境;其二,BNO护照不得在香港作为任何形式的身分证明,相关香港居民可继续以其香港身份证用作身分证明;其三,乘客登机前往香港航班时,航空公司须要求出示其特区护照或香港身份证作证明;其四,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入境处申领签证身分书,作国际旅行之用。

BBC报道,英国政府29日表示,将于1月31日为具香港英国国民(海外)(BNO)身份的人士开放新签证,为合资格的人士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最终入籍的途径。

29日早些时候,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宣布,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认所谓的BNO护照作为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