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中共吉林省延边州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金京日今年6月因受贿获刑6年4个月,案件细节11日公开。据悉,企业老板和下属送给他的酒,他自己喝不完,委托代卖800多瓶,卖酒款累计就达85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日发文,剖析了金京日严重违纪违法案。

文中说,2020年6月,吉林省安图县法院一审判决金京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4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金京日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金京日22岁从警,30岁任派出所所长,38岁任县级公安局局长,43岁任州府延吉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荣立一等功2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获得过“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吉林省十大杰出青年”称号……他曾是大有前途的警界“精英”,却把身上的警服换成了囚服。

金京日从警时曾立下誓言:“绝不能贪财、绝不能贪杯、绝不能玩枪……”被审查调查后,他在忏悔书中写道:“管不住贪欲心、管不住手中权、管不住身边人……”从三个“绝不能”到三个“管不住”,反映了金京日的堕落轨迹。

金京日。(图片来源:北京《新京报》旗下“政事儿”资料图)

去年11月,延边州纪委州监委网站公布金京日被“双开”的消息时,通报中曾披露,金京日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任人唯钱;与企业老板称兄道弟,甘于被“围猎”;家风不正,放任配偶从事非法教会活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文章披露,2019年1月,延边某商业银行原董事长孙某某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这一消息对于金京日,犹如晴天霹雳,让他寝食难安。原来,金京日和孙某某曾是警校校友。2007年2月,金京日收下了孙某某给予的该商业银行价值45万元的股份,此时他就任延吉市公安局长刚满一年。随后,金京日在该银行办理贷款、催缴等事情时有求必应,大肆挥霍手中的权力,破规逾矩、违纪违法、执法犯法。

经过反复的心理挣扎,2019年5月,金京日选择了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但此时的他,仍抱有一丝侥幸心理,与亲属、亲信串供,企图掩盖部分违纪违法事实。纸包不住火。随着审查调查的深入,金京日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事实一桩桩、一件件浮出水面。

金京日当上延吉市公安局局长后,手中权力大了,管辖范围广了,找上门来请托办事的人越来越多。他通过“过问案情”“跟下面打招呼”等方式,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办理贷款、职务调动提拔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380多万元。在金京日的“关照”下,送钱企业的车辆可以超载,酒吧、歌厅可以不被检查……

文中还披露,金京日认为,能够坐上延吉市公安局长的位置,靠的是自己的努力打拼和多年积累的人脉。他开始在决策部署时独断专行,在行使权力上肆意妄为。任延吉市公安局局长期间,金京日任性提拔调任了十多名干部。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大队长……他们走马上任后都会对金京日进行“表示”,公权力已沦为他谋取私利的工具。

金京日喜欢喝酒,企业老板和下属就投其所好,茅台、五粮液等一些名贵酒水源源不断地送来。金京日自己喝不完,就把酒放到熟悉的餐厅和酒吧代卖。经查,金京日委托代卖的名酒达800多瓶,卖酒款累计85万余元。

文中写道,金京日不仅自己甘于“被围猎”,还纵容妻子吴某某收受他人钱财。2008年春节期间,吴某某收下了金京日下属韩某某送来的10万元后,并没有告诉金京日自己收了钱,而是把这笔钱花掉了。随后,韩某某又送来20万元,吴某某收下钱后,觉得这次有些多,不得不向金京日说先后两次收了韩某某30万元。然而,金京日知道妻子私自收钱后,并没有责怪她,只是将没花完的19万元退还给韩某某。

金京日在自动投案之前,也是做了“充足的准备”,与其弟弟、妹妹等人订立攻守同盟,设法掩盖一些非法所得。

文章最后写道,审查调查期间,金京日回顾自己走过的路,如梦初醒。他悔恨地说:“当银行账户金额达到100万时,心里也曾感到不安,但我用‘好像还不算多’来欺骗自己,直到现在才发现已经贪污受贿了这么多,可我也什么都没有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