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中央驻港国安公署7月31日与香港特区国安委举行协调会议。

香港特区国安委主席、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率领全体香港特区国安委成员出席会议;其他出席人士包括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香港特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驻港国安公署副署长李江舟和孙青野。

驻港国安公署和香港特区国安委7月初分别按香港国安法第48条和第12条成立。依照香港国安法第53条,驻港国安公署应当与香港特区国安委建立协调机制,以及在工作层面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行动配合。双方在当日的会议上讨论了自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的落实执行工作,幷就有关事项交换意见。

香港特区国安委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主要责任,幷受中央人民政府监督和问责;驻港国安公署与香港特区国安委建立协调机制,监督、指导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图为7月31日会议前合照。第一排为香港特区国安委主席、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右四)、香港特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左四)、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左三)、驻港国安公署副署长李江舟(左二)、驻港国安公署副署长孙青野(左一)、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右三)、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右二)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右一);第二排(右起)为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海关关长邓以海、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和驻港国安公署两名代表。(图片来源:香港中通社)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香港警方新成立的国家安全处日前首次采取行动,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拘捕4名“港独”分子。多家港媒报道,被捕人士中,包括“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前发言人何诺恒等4人。

而最新消息也显示,香港警方正式通缉了6名逃往国外的乱港分子,他们分别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其中包括,“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港独”组织“香港独立联盟”召集人陈家驹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