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为规范网络直播和各种打赏行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中央文明办、文旅部、广电总局和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

今年2月23日,在山西省代县雁门关,两位小朋友在做直播。(图片来源:新华社)

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综合中新社、成都《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意见》指出,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很多社会问题。

《意见》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规范“榜单”“礼物”等重点功能应用;加强高峰时段管理;加强网络素养教育。

其中,《意见》明确网站平台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在《意见》发布1个月内,网站平台要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不得上线运行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各类功能应用。

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须退款

《意见》要求,网站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未成年人相关投诉和纠纷。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网站平台应当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及时查核,属实的须按规定办理退款。对于违规为未成年用户提供打赏服务的网站平台,以及明知用户为未成年人仍诱导打赏的经纪机构和网络主播,从严采取处置措施。

同时,网站平台在每日20时至22时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避免诱导误导未成年人;在每日22时后,网站平台要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并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常规模式开启方式。

该《意见》7日发布后,直接登上网络热搜,不少网民留言“支持,拍手称快”,更有网民说“这种引导歪风邪气的现象早就该处理了”。

中国未成年网民达1.83亿人

中国官方严管未成年人各种直播和打赏行为,除了该领域问题多发之外,也与中国未成年网民数量庞大无不关系。2021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2020年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中国未成年网民规模持续增长,触网低龄化趋势更为明显。2020年,中国未成年网民达到1.8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94.9%,比2019年提升1.8个百分点,高于中国互联网普及率(70.4%)。超过三分之一的小学生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数字时代发展,孩子们首次触网的年龄越来越小。

大部分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上网设备,新型智能终端普及迅速。手机是未成年网民的首要上网设备,使用比例达到92.2%。未成年网民拥有属于自己上网设备的比例达到82.9%,其中,拥有手机的超过六成(65.0%),其次为平板电脑(26.0%)。约四分之一使用智能手表(含电话手表)上网。随着智能设备、可穿戴设备等相关产业日趋成熟,以及5G网络逐渐铺开,智能手表等新型智能设备在未成年人中普及迅速,拓展了未成年人的上网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