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高雄地检署21日依公共危险及杀人罪起诉高雄城中城大火案涉嫌纵火者黄格格,并求处极刑。该起火灾酿成46人死亡,逾40人受伤,是高雄当地历来最严重的火灾。

黄格格。(图片来源:台北中时新闻网资料图)

综合中新社、中央社21日报道,高雄城中城大楼当地时间去年10月14日凌晨2时50分许发生火警。据高雄地检署调查,黄格格(52岁)有一名郭姓男友(53岁),借住于城中城一楼一处木板隔间房间。10月13日夜,两人在城中城住处发生争吵,郭男深夜11时多便因争吵先行离开。黄格格认为,男友与其前女友旧情复燃,遂将点燃的沉香灰烬倒在沙发后离去,任由灰烬在沙发延烧。

检方据相关证词、监视器画面等分析,灰烬闷烧近30分钟后闪燃爆炸,延烧木质装潢,加上一楼停放59辆摩托车,现场瞬间成为火海。大量浓烟高温产生“烟囱效应”,向上蹿升至各楼层,导致大楼许多住户逃生不及,死伤惨重。火灾酿成46人死亡,逾40人受伤,是高雄当地历来最严重的火灾。

台北中时新闻网报道,检方表示,黄格格相当狡猾,在13次侦讯过程中都不认罪、供词反复,更拒绝测谎,完全不配合办案。

高雄地检署侦结后认定,郭男与火警无直接关系,决定不起诉;认定黄格格蓄意引燃火源,以公共危险罪、杀人罪起诉;并请高雄地方法院审酌被告仅因情感猜忌,藉点火滋事,且犯后毫无悔意、饰词狡辩,请求处以极刑,并依法宣告褫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方还表示,事发大楼总干事渎职、逃生门遭窃等,因证据尚未明确,将另案侦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