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阿富汗塔利班临时政府近日发布新规定,禁止女性出演电视剧,女记者和女主持人出镜必须佩戴头巾。

2017年,哈米德·萨马尔投资约25万美元在阿富汗喀布尔成立了一家女子电视台。近日,这家电视台正式开播。这是阿富汗首家女子电视台,员工多数为女性,而且节目专门面向女性受众,旨在推动女性权益保障。(资料图片来源:新华社)

据BBC本月21日报道,阿富汗电视频道近日收到塔利班临时政府发布的最新指导方针,其中包含八项新规则。方针中禁止女性出演电视剧,女记者和主持人出镜必须佩戴头巾。新规中未曾提及是否禁止阿富汗女性出演电影。

根据规定,塔利班同时禁止拍摄男性暴露身体私密部位的镜头。侮辱宗教或可能被视为冒犯阿富汗人的喜剧和娱乐节目也被禁止。塔利班强调,违反“伊斯兰教法和阿富汗价值观、宣传外国文化价值观”的电影将被坚决禁止。

发布这项规定的政府“扬善防恶部”(Ministry for the Promotion of Virtue and Prevention of Vice)还要求各电视台不要播放出现先知穆罕默德或其他受人尊敬的人物形象的电影或节目,且违反伊斯兰和阿富汗价值观的电影或节目也不得播放。

报道援引阿富汗记者胡贾图拉·穆贾迪(Hujjatullah Mujaddi)的话称,塔利班宣布的最新限制条例出乎意料,有些规则不切实际,如果强制实施,当地广播公司可能会被迫关闭。

据西班牙埃菲社报道,另一名阿塔发言人表示,这个规定不是强制性的,而是希望媒体在工作时需要牢记在心的建议。

北京环球网报道,在塔利班上次执政时,他们禁止电视、电影和大多数形式的娱乐活动,认为这是不道德的。被抓到看电视的人会面临惩罚,包括砸坏电视机。拥有音乐播放器也可能会导致被公开抨击。当时全阿富汗只有1个电台节目“伊斯兰之声”,播放伊斯兰宗教性质的节目。

此次美军撤出阿富汗,塔利班重新掌权后,曾表示他们这次将施行更加温和的统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