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26日透露,中国国家医保局近期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中新社报道,中国官方近日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民众期盼配套支持政策尽快出台,及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国国家医保局回应关切,印发了《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部署当前三孩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工作。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要求各地积极采取管用高效措施办法,确保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并主动做好宣介工作,切实增强参保民众的获得感。

据悉,中国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待遇及时享受,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管理效能,适应生育政策优化调整,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

5月10日,福州几名孕妇走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图片来源:中新社)

大陆央视报道,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其中就“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同时提到,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此外,最受关注的,就是《决定》提到的购买房屋优惠政策的调整。

在住房方面,将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