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3年前天津男子张某凡在泰国犯下的“杀妻骗保案”又有了新进展。被害人代理律师章红媛27日透露,被告张某凡已由无期徒刑改判死刑。

北京青年网报道,2018年10月29日,29岁的天津女子小洁在泰国普吉岛一酒店泳池里被发现死亡。2018年11月1日,与其同住的丈夫张某凡被泰国警方认定为凶嫌,被泰国普吉岛卡马拉警局控制,并最终向警方承认了在酒店泳池内将妻子杀害的事实。案发后,小洁家属在两人家中发现多张保险单,总保额疑达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2019年12月24日,该案在普吉法院一审宣判,张某凡被判无期徒刑。对于这一结果,被害人家属并不满意,并提出上诉。

本月27日,章红媛透露,泰国第八区中级法院经过审理不同意初级法院给予被告减刑的判决,同意受害人家属代表律师上诉请求,不予被告减刑,改判被告死刑。

法庭上的张某凡。(图片来源:津云客户端)

张某凡为何从无期徒刑改判为死刑?

据津云客户端报道,章红媛透露,此次判决书总共有32页,泰国第八区中级法院改判死刑的依据主要基于四点:

首先针对被告所述其并非故意杀死妻子的说法,中级法院法官认为,被告身上伤痕不多,酒店房间也只有翻找东西的痕迹,酒店工作人员出庭作证时,证明被告声称受害人死亡的泳池只有1.3-1.4米深,受害人完全可以在泳池中站立,而且受害人家属证明受害人从小就会游泳。基于泳池深度和受害人的游泳技能,中级法院法官判定,受害人很难死于泳池。

第二,针对被告在初级法院辩护自己为激情杀人的观点,中级法院法官认为,根据警方、检方和受害人代表律师提供的证据证明,事发后被告企图掩盖杀人事实,一直在说谎和隐瞒,等警方出示事实证据后,被告才不得不承认激情杀人。

第三,针对被告在初级法院辩护没有想杀害妻子骗取保险的观点,中级法院法官认为,被告在出事前不久,在短时间内连续多次购买大金额人寿保险,总金额达人民币2049万元,受益人均为被告自己,而受害人是有父母的,但是受害人父母对此一无所知。每年保险费相当高,金额达20.29万元,远远超出被告和受害人的总收入,这是违背常理的,正常人没有必要购买如此大量大金额的人寿保险。尽管被告辩护自己年收入达20万元,但是没有出具相关证明。为了成功获得保险,被告还伪造收入证明,伪造受害人签名,受害人签名肉眼就能识破是伪签,故中级法院法官判定被告杀害妻子,目的是为了骗取巨额保险金。

第四,针对被告在初级法院否认汇款给网红30万元的观点,中级法院法官认为,被告没有否认汇款事实,只是声称汇款30万元是宣传自己的费用,法官认为这种解释没有事实依据,没有可信的理由。中级法院法官判定,被告对妻子不忠,开销远远超过其收入,故计划杀死妻子,图谋巨额保险金。

基于上述主要因素,第八区中级法院认同初级法院判决被告有预谋有计划蓄意杀害他人,故而改判判决被告死刑。

死刑判决公布后,张某凡已向第八区中级法院申请,请求中级法院给他机会向最高法院继续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