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讯】在落马被查近1年之后,重庆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已由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已向保定市中院提起公诉

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图片来源:陕西法制网)

北京环球网报道,中国最高检26日通报称,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已向保定市中院提起公诉。邓恢林2017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2020年6月被查,2021年1月被双开。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邓恢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办理特殊号段车牌、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邓恢林出生于1965年3月,湖北武汉人,法学硕士。邓恢林曾长期在湖北省工作,历任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办公室副主任、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职。2010年10月,邓恢林出任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14年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2015年6月邓恢林赴中央政法委任职。2017年7月,邓恢林“空降”重庆,出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一个月后担任市公安局局长,并于2018年1月出任重庆市副市长。

据《重庆日报》报道,2月23日,重庆市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警示教育会上,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讲话中指出,邓恢林是违反政治纪律、践踏法治、滥用权力、道德败坏、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

值得一提的是,邓恢林是继朱明国、王立军、何挺之后,重庆市公安局被查的第四任局长。朱明国曾于2001年至2006年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其被查时间则是2014年,彼时,他已是广东省政协主席,正部级高官。法院审理查明,朱明国的敛财首站,就是重庆市公安局。2016年11月11日,他被判死缓。王立军因犯有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等,于2012年被判有期徒刑15年。何挺落马于2017年,当年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通报称,何挺受到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且收缴其违纪所得。当时通报还提到,“何挺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