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近日,中国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中国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而在美国,为了降低离婚率,将离婚危害最小化,各州政府也做出了不少努力。

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出炉

据大陆央视新闻报道,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美国:“离婚等待期”结合“离婚教育”

《中国妇女报》2018年曾援引媒体报道,美国马里兰大学研究人员提交的一份报告显示,2008年到2016年间,美国离婚率下降了18%,主要归功于“80后”和“90后”的离婚率显著降低。事实上,美国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学界关于离婚涌现出丰富的研究发现与独特见解,核心思想就是将离婚危害最小化,各州政府为此做出了不少努力。

1969年之前,美国大多数州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法定理由主要是当事人的过错。1969年,加利福尼亚成为美国首个采用无过错离婚法的州,美国各州的“无过错离婚”改革随之开始,而美国的离婚率也从这个时期开始一路攀升,成为西方国家中最高。

居高不下的离婚率,使美国人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父母离婚对孩子会有怎样的影响?于是,各州开始在离婚登记制度中,通过设置离婚障碍来限制无过错离婚自由的滥用,既要维护无过错离婚原则,保障离婚自由,又要反对草率的离婚。离婚等待期就是离婚障碍中的一种措施。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各州往往是以婚姻中是否有未成年子女为标准来确定不同的离婚等待期。例如,俄克拉荷马州的《相互同意法》规定,在存在未成年子女时,夫妻不能单方面宣布离婚,除非夫妻一致决定离婚,要想单方面宣布离婚,必须等到子女成年以后。其他各州的法律也更重视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等待期的时间往往最长,有的甚至长达半年,这可以使夫妻双方得以慎重考虑未成年子女利益,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离婚。

为降低离婚率,各州也纷纷立法进行离婚指导与教育。

2007年制定的《佐治亚州离婚改革法》规定,凡是家庭存在未成年子女,或者妻子正处于妊娠期间,如果提出离婚,则必须接受涉及离婚对子女的不利影响的离婚教育课程,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学时,之后还要获得相关的书面证明,以证明该夫妇确实通过了该课程培训。纽约州的《纽约家庭关系法》也有类似规定:只有一方在受到家庭暴力、囚禁或者精神病威胁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即提出离婚申请,在除此以外的其他情况下,任何一方要离婚,都必须经过约一年的警告与预防期,如果家庭中存在未成年子女则要延长一年。在这期间,夫妻双方将接受离婚指导和教育课程,使得双方冷静考虑是否还能维持婚姻。如果指导教育结束后,当事人仍然不改变离婚意愿,则可获得离婚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