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2018年,武汉理工研三学生陶崇园坠楼身亡,随后被曝出曾遭导师王攀“精神压迫”,不仅要帮导师买饭、打车、找眼镜、叫醒起床,还要对他说“爸我永远爱你”。近日,武汉理工大学欲恢复王攀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引发数万师生联名反对。此事最新进展是,学校回应:不予通过王攀的招研资格。

武汉理工大学的校训是“厚德博学,追求卓越”。(图片来源:武汉理工大学官方微博)

王攀“复出” 因学术能力强?

综合南昌大江网、中新网报道,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近日发布《关于学校2020年通过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名单公示》(现已被官网删除),公示名单中,两年前因研究生陶崇园之死陷入舆论漩涡的教师王攀赫然在列,其所在学院为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公示页面显示,此次公示期为7天,从11月20日至27日。公示称,“如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下午5时以书面形式向校学位办反映”。

据广州《南方周末》报道,武汉理工在读硕士研究生吴华(化名)表示,自己和舍友都签署了联名信,同学们推测,王攀之所以能够恢复招研资格,与他的学术能力有关。

从公开记录中可以发现,截至2009年底,王攀已发表论文近百篇,参与创立武汉理工大学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并任副主任。《南方周末》通过Web Of Science搜索发现,疑似王攀本人的作者“Wang Pan”最近一篇论文发表于2020年。

武汉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25日回应媒体时解释,自陶崇园2018年坠亡后,学校已对王攀处以“暂停三年招研资格”的处理,今年王攀提出2021年招研诉求,学校就将其列入名单并进行了公示。公示并非最后确认名单,若确实不符合招研条件,校方会依规处理。

学生联名反对 校方回应:不恢复其招研资格

武汉理工研究生院发布的公示名单迅速引发舆论关注,曾为陶崇园发声的微博用户“陶崇园姐姐”25日代表陶崇园家属回应称,家属认为校方应开除王攀,但学校并未这么做,家属也预料到王攀后期会恢复招生资格,“我们提出异议也没用,只能说无能为力”。

25日,武汉理工大学的部分学生制作了一个公开网页,收集师生签名,计划发联名信呼吁学校停止恢复王攀的招研资格。联名信发起人、微博账号为“-病树-”的用户称,截至北京时间27日下午5时,共收到线上签名27973份,联名信已递交至校方。

这封联名信指出:“身为关心校园发展的热心武理学子,我们呼吁永久禁止王攀的招研资格”,理由是“考虑王攀教学生涯中种种有违师德的行为,如果再继续教学,必定会危害学生的前程发展”。

一自称是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的网民留言称:“如果大家都犹豫了,事情就永远没有谈判的余地。热爱学校才会不顾一切希望它变得更好,签了。”

27日晚,武汉理工大学通过官方微信回应称:“近日,在我校2020年通过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名单公示期间,学校收到对教师王攀资格的异议。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经审核,决定该教师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不予通过。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我们将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事件回顾:两年前陶崇园坠楼 家属爆料王攀“精神压迫”

2018年3月26日,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生陶崇园从宿舍楼坠楼身亡,警方认定系自杀。事发后,陶崇园姐姐曝出陶崇园电脑中从2017年以来和导师王攀的相关聊天记录和邮件,认为陶崇园自杀系因王攀“精神压迫致死”。

根据聊天记录和邮件,王攀要求长期让陶崇园给自己打扫家务;经常在群里点陶崇园的名字,陶崇园会立即回复“到”;王攀长期让陶崇园给自己送饭、打车、买车票、叫醒起床、找眼镜等,支使其为自己做杂务;还干预其出国读博、找工作等。

引爆舆论的一个关键是,王攀曾要求陶崇园叫他“爸爸”。根据QQ、微信聊天记录,王攀要求“坦坦荡荡说出那六个字”,陶崇园回复:“爸我永远爱你!”看起来这样的对话不止一次。

陶崇园坠楼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2018年4月8日,武汉理工大学回应称,经查,王攀存在与学生认义父子关系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行为,以及指导学生升学就业过程中方式方法欠妥等情况。未发现王攀存在阻挠陶崇园本科毕业时到其他高校读硕士及硕士答辩、侵占学生经济利益、让学生到其家中洗衣服做家务等行为。学校已停止王攀的研究生招生资格。

校方发布通报后不久,陶崇园姐姐发微博表示,陶崇园的父母已就王攀涉嫌侵犯陶崇园人权一案提交诉讼申请,并立案。

2019年3月25日,陶崇园姐姐发微博称,在武汉市洪山区法院的调解下,陶崇园家属已和王攀签订了和解协议,时隔一年,王攀同意认错道歉,并同意向原告支付慰问金65万元人民币。

据此前报道,王攀曾表示自己在管理学生上高于社会平均道德水准。针对有网民爆料王攀会让学生“去家里做体能训练”,王攀还因自己的“奉献”没有被认同而感到“非常奇怪”,他说,“这个事情是在我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我没有收他一分钱”。

今年10月30日,中国教育部发布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规定导师“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如果违反相关准则,校方可“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情节恶劣的将“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