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桃园弑母案的无罪判决引发社会哗然,国民党21日表示,这次判决引用减、免刑法条引起各界高度议论,显然不符合大众认知,呼吁民进党当局应持续司法改革。

桃园梁姓男子(前左)涉砍下母亲头颅从12楼住处抛下,二审认定当下因吸毒而无辨识能力,20日改判无罪,并责付桃园市卫生局。图为梁男还押至候保室。(图片来源:中央社)

综合厦门《海峡导报》、台北中时电子报报道,桃园梁姓男子涉砍下母亲头颅从12楼住处抛下,二审20日认定他吸毒诱发急性精神病症,丧失辨识能力,改判无罪,责付桃园巿卫生局。

国民党发布新闻稿指出,先前铁路警察殉职案后,各界疾呼应尽速成立司法精神病院,但3个月后却毫无进度,台行政院的失能已让各界无法忍受;呼吁应公布设立司法精神病院具体时程并积极推动,不能一再敷衍民意。

至于弑母案的无罪判决,国民党则指出,去年9月桃园地院以梁某弑母时行为辨识能力显著降低,依“刑法”第19条减刑规定仅判无期徒刑。当时法界即有不同意见,认为吸毒杀人根本不适用第19条减刑规定,且同条第3项更特别写明“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不适用”,多位法界人士依此认为,若在自由意志下吸毒,就要负起所应承受的各种责任。如今高院逆转改判无罪,并当庭谕知责付桃园巿卫生局,与一般认知大相径庭,更引发地方民众恐慌。

香港中通社报道,国民党认为,这项判决与社会期待公理正义伸张的落差极大,突显司法改革的路还很长。鉴于当前司法审判体系无法获得民众信赖,呼吁蔡英文应正视司法体制的缺陷,提升司法改革步调,让台湾司法制度真正成为公平正义的防线。

针对外界质疑,高院罕见在宣判后两次记者会说明,21日更提供详细的Q&A内容解释。合议庭说,因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梁男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所以没有施以监护处分的必要。

合议庭认为,梁是因多重毒品致行为异常,且他服用的“卡西酮类”是新兴毒品,会诱发急性精神病症发作,他杀母亲是在卡西酮物质作用最强大的期间,但症状起始时间及消失时间短暂而快速,他不会有再犯的危险性。

高院还驳斥梁男杀母获判无罪后,法官曾对媒体说过“跑了就跑了”。法官并指出如果梁责付给卫生局后有逃跑情事,法院可要求追缉到案后将他羁押,不可能有放任他逃跑的荒谬法律见解。

据悉,梁男因另涉伤害罪遭判55天拘役,20日发监执行,桃园监狱表示,梁21日由单人房改安排到3人房,情绪平稳、状况正常,每餐食物几乎都吃完。桃园市卫生局说,梁男拘役执行期满后是否强制就医,需视他出狱时精神状况,会交由医师专业评估是否有攻击倾向、精神异常等,再决定处置方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