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当地时间10日上午,缅甸内比都泽布迪瑞法院再次就国务资政昂山素季违反《进出口管理法》和《电信法》一案开庭,法庭判决昂山素季罪名成立并判处4年监禁,昂山素季及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坚持无罪辩护,但未被法庭采纳。

图为2018年3月28日在缅甸内比都拍摄的温敏(前左)和昂山素季(前右)。(图片来源:新华社资料图)

综合路透社、大陆央视新闻报道,此次判决是就昂山素季“非法进口并持有对讲机及信号干扰器”这一指控做出的。法院原定于去年12月20日就此案做出裁决,但先后延期两次,于去年12月27日把裁决的日期推迟到今年1月10日。

根据缅甸相关法规,“非法进口并持有对讲机”最高可被判处3年监禁,“非法进口并持有信号干扰器”最高可被判处1年监禁。在本次判决中,法院以“非法进口并持有对讲机”违反《进出口管理法》为由判处昂山素季2年监禁,以“非法进口并持有信号干扰器”为由判处1年监禁,这两项判决将合并执行。

消息人士说,昂山素季还被指控另外违反一项与新冠病毒规定有关的《自然灾害管理法》,因此被判2年监禁。最终刑期定为4年。

在此之前,缅甸内比都泽布迪瑞法院在去年12月6日依据缅甸《刑法》第505条b款和《自然灾害管理法》裁定国务资政昂山素季和总统温敏“煽动罪”和“违反防疫规定”罪名成立,判处两人各4年监禁。这意味着此次判决,是昂山素季第二次因违反防疫规定而被判刑。

判决发布后,缅甸国家管理委员会于当日晚宣布对二人各赦免两年刑期,并要求二人在目前拘留地继续服刑。

昂山素季自2021年2月以后面临十多项指控,包括煽动他人危害国家安全、违反自然灾害管理法、违反进出口法、违反国家机密法、贪污腐败和选举舞弊等。这些案件的最高刑期合计超过100年。除目前已判决的三项罪名以外,还有多项指控正在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