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纽约讯】随着新一年报税截止日的临近,国税局近日针对服务业人士发布提醒,小费收入须纳入申报范围。

国税局在提醒通告中表示,对于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而言,小费通常是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同大多数收入形式,小费需要纳税。因此,人们应当了解与小费相关的纳税义务,以避免收到意外税单。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必须将其收到的所有小费计入总收入。这包括直接来自客户的小费,使用信用卡、借记卡或礼品卡增加的小费,以及与其他员工分享小费所得的小费。此外,非现金小费(如门票、通行证或其他有价物品)的价值,也属于收入,需要纳税。

国税局建议服务业人士通过三种方法来正确申报小费收入,这包括保存每日小费记录,向雇主上报小费,或者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申报所有小费。

纳税人也可使用国税局网站IRS.gov上的交互式税务助手(英文)了解其小费收入是否应纳税。

另一方面,对于雇主而言,若员工在任何一个月收到20美元或更多小费,则必须在下个月的10号之前向雇主上报当月的小费,而雇主必须扣缴上报小费的联邦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和医疗保险税。


国税局网站交互税务助手页面。(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