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鞠躬道歉(图片来源:香港大文全媒体)
【侨报网综合讯】蔡英文当局对是否接受陈同佳赴台投案多次“发夹弯”,新党23日召开记者会,指控蔡当局“机关算尽、泯灭人性”。新党发言人王炳忠号召,将于10月25日晚间在蔡办前“公审蔡英文”,并邀请民众到场发言。
新党发声:公审蔡英文
据台北《中国时报》报道,王炳忠主张,在陈同佳案中,根本没有“司法互助”的问题,如果嫌犯不愿赴台,才需要“司法互助”、需要香港抓人,现在是陈自愿到台湾投案,竟有限制入境“这种荒唐事”。他表示,新党将于25日晚,在蔡英文办公室前召开“庶民公审蔡英文大会”,号召一般民众上台“公审蔡英文”,因为“只有选票,没有法治,没有人性”的蔡英文必须被公审。
王炳忠说,整件事没那么复杂,陈同佳自愿要来台,罪证也都在台湾,“就是蔡英文有太多政治操作,才会机关算尽泯灭人性”。
新党2020年台湾领导人副手参选人陈丽玲表示,香港法律采用“属地原则”,无法审判在台湾杀人的陈同佳,9月份香港牧师管浩鸣赴台告知“内政部长”徐国勇,陈愿意到台投案,台当局有长达1个月的时间可接触谈判协商。陈丽玲直言,为何民进党当局不作为?很明显就是政治操弄。
陈丽玲称,此前她提出一种方案,请陈同佳自行前往大陆,由大陆公安将他逮捕,再依2009年两岸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将他送到台湾审判,未料22日晚蔡当局又改变立场,声称派人到香港抓人,如今蔡当局又指责香港不让台湾警察赴港执法。陈丽玲说,台“法务部”不会是今天才知道无法去香港执法吧,香港有自己的法律,这已是常识。
23日,陈水扁痛批蔡当局,陈同佳在台犯下杀人弃尸案,不管用什么名义赴台,先抓起来绳之以法就是,“还要那么多政治考量的理由干嘛?”
港媒:台湾当局唯恐香港不乱
香港《大公报》24日社评称,这宗轰动一时的杀人案分成两部分,陈同佳涉于香港境内的洗黑钱案已经审判且服刑完毕,而涉及台湾境内的杀人及抛尸案则有待台湾方面来处理。由于港台之间没有引渡协议,陈同佳同意出狱后自行赴台自首,本来是了结此案的最妥当方法。
但台湾当局存心捣乱,一再表演“变脸”绝技。台湾当局唯恐香港不乱,有目共睹。台湾“法务部”曾对香港建议修订逃犯条例“乐观其成”,肯定“这是一个进步的立法”,但不旋踵又翻脸,指斥为“送中恶法”,即使香港通过修例,台湾亦不会同意疑犯移交。最阴险的是,台湾当局收买、煽动香港的年轻人进行暴力冲击,安排暴徒到台湾接受暴力对抗训练,并以“人道关怀”为幌子为暴徒提供庇护之所,免除其后顾之忧。香港乱到今日田地,美国的黑手操纵固然难辞其咎,与台湾当局的一再搅局同样密不可分。
这几个月来,蔡英文就是靠“打香港牌”而在台湾掀起“反中”情绪,从而筑固绿色基本盘,拉升支持度。似乎香港愈乱,蔡英文的支持度愈高,连任的机会愈大。从台湾当局的角度看,就陈同佳一案反口覆舌,节外生枝,为香港暴乱火上添油,让子弹继续飞,可谓“顺理成章”。什么公义、法治,统统可以抛到一边。
陈同佳案有助认清香港修例原委
台湾成功大学政治系暨政治经济学硕博士班教授兼主任周志杰同样认为,陈同佳投案这件事情借由港府和台湾当局的交涉,让台湾的年轻人有机会认清香港修例的始因和初衷,即由于陈同佳涉嫌在台杀害其女友后逃回香港,加之香港司法管辖采“属地主义”的缘故,才使得港府要推动相关修例。
案件发生后,台相关部门曾向港府求助,台北士林地检署也发出通缉令。但迫于台港之间无相关机制,陈同佳无法被移交赴台受审。
周志杰强调,知道香港修例的原委、脉络是什么很重要。陈同佳先前不能顺利赴台投案,证明《逃犯条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还原该条例是不同区域共同打击犯罪的重要一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