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人员罗王(河南日报 资料图)
【侨报网讯】中共十九大以来,中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对《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进行部署。日前,中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1.古蔺县水口镇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蒲斌鹏向公安机关正在抓捕的“村霸”通风报信问题。
2018年3月,蒲斌鹏受鱼化镇凤驰村原村委会主任付某某的请托,向县委巡察组人员打听付某某涉恶案件进展情况。后蒲斌鹏在其居住的小区内借路人的电话向付某某通风报信,告知其被定性为“村霸”,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正在抓捕他,让付某某出去躲几天。随后,付某某藏匿起来,导致公安机关当日抓捕行动失败。后经公安机关进一步采取侦查措施,在龙山镇向田村刘某某家中将付某某抓获。经查,蒲斌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6月,蒲斌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团阳寺村2组居民何成福向安置点建房户强卖砂石问题。
2017年10月,何成福从外地购买砂石运往团阳寺村2组安置点销售,因其销售砂石价格较高,安置点建房户黄某自行从别处购买砂石,何成福对此心怀不满。为达到强卖砂石的目的,2018年1月21日,何成福伙同梁某某、郑某,将其经营的单桥货车停放在安置点进出口处,阻挡其他车辆进入,导致黄某运回的砂石无法卸载。公安机关到场处理后,何成福等人与安置点建房户发生争吵,导致绵中公路被短暂阻断,引发周围群众不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当日,何成福受到行政拘留处罚。2018年3月,何成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蓬安县新园乡天兴社区居委会原副主任吴敏等人强行向居民收取建房占地土地补偿金问题。
2016年初,吴敏、天兴社区居委会原委员陈安学与3名社员代表,以在天兴社区建房占地需要向该社区缴纳土地补偿金为由,采取阻止建房工地施工、破坏工地设施的方式,强行向吴某某等5户居民收取建房占地土地补偿金共计6.02万元。2018年6月,吴敏、陈安学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款已责令退还群众。
4.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杨辉参与涉赌恶势力并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杨辉利用职务之便,为开设赌场人员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范某、熊某、冯某某、张某某等开设赌场人员所送好处费共计12.7万元。2017年8月,杨辉在查处“某茶园”开设赌场案中徇私枉法,将刑事案件降格为行政案件处理,致使蒲某某、冯某某、周某某、廖某某等开设赌场人员未受到刑事追究,同时又伙同他人共同私分该案扣押的赌资共计7.6万元,杨辉个人分得1.5万元。2017年9月,杨辉为开设赌场的冯某某、范某等人通风报信,让范某等人关闭赌场,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同月,渠县“9.28”开设赌场案案发后,杨辉与徐某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2018年4月,杨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款已收缴。
5.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分局大兴派出所原副所长高洋为恶势力挖取乌木、盗采砂石、寻衅滋事等方面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1年至2017年,高洋利用职务之便,为申某某、黄某、张某某等涉恶人员在挖取乌木、盗采砂石等方面提供帮助,违规收受申某某、黄某、张某某等人所送现金共计22.5万元。2014年,高洋在办理王某、穆某某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故意隐瞒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在将两人取保候审后,没有继续开展侦查活动,致使两名犯罪嫌疑人至今未受到追诉。经查,高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高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曝光的这五起典型案例看,有的共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的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些问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
中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要求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对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挂牌督办或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介入、同步跟进,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确保除恶务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