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司法机构的权威说明,就不必担心“反杀案”被误判了。
【侨报9月19日“四合院”时评】近日,中国最高法院发文指出,要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鼓励正当防卫,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这为曾引发舆论热议的“何为正当防卫”提供了权威的说明,对稳定社会、安抚民心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安徽合肥,普法巾帼志愿者为居民讲解《宪法》知识。(图片来源:中新社)
“如何才算正当防卫”曾在中国国内多次成为舆论焦点。特别是近日发生的江苏昆山“宝马男砍人反被杀案”,再度激发舆论热议。在很多人看来,此案中“宝马男”仗着人多势众,当街殴打并持刀追砍他人,电动车主的反抗值得理解和同情,理应属于正当防卫。但鉴于过往案例,人们始终对电动车主的反抗行为能否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担忧。因为类似的公共舆论此前也多次爆发,如2017年的山东于欢辱母杀人案、2016年的丈夫打伤强奸犯获刑案,以及2009年的宾馆服务员邓玉娇刺死纠缠官员案等。这些案件中的被告人都是为了防止更多的不法行为侵害而做出反抗,不过案件最终结果都引发了媒体和网民的强烈反响。因为在案件判罚中,其结果总是会与公众的道德常识所冲突。所幸,此次“反杀案”中的电动车主被判定属正当防卫,这一结果令社会各界感到满意。而此案的结果也对其他类似案件的判罚产生了重要影响,让基层人员在处理时有了明确的指导与参考。
不过,民众对“何为正当防卫”的疑虑却并未有所减少。因为情与法的冲突依然存在。若这种冲突没有获得完满的解决,民众的疑虑会难以释义,情绪无法就得到良好的引导,那么,就势必会产生社会矛盾。
而如何合法正确保护自身权益,就需要有权威的声音来指引。
因此,最高法院对有关概念给出详细的认定标准以适用范围,就显得分外重要和及时。一方面,由最高法院做出说明更有利于基层执法及案件审核,避免了基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无“据”可依,唯有死扣条文的情形发生;另一方面,官方主动发声,回应了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起到了正本清源,安抚民心的作用。古语有云“不教而诛谓之虐”,现在权威部门主动释疑,通过普法宣传来实现“教化”,这样做挺好!(完)